水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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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导 读 曲久辉院士团队近期在学术期刊《Front. Environ. Sci. Eng. 2019, 13(6): 88》发表文章:“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in China: Development history and future perspectives‘’,重庆大学赵志伟教授团队将文章翻译为中文,《水进展》发布全文翻译版。 1、中国城市污水处理的实践历史 1.1后期发展 水污染控制现在是中国面临的最紧迫挑战之一。在与环境污染的斗争中,废水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废水处理能力和市场,但其发展历史实际...
2020-01-04
2020-01-03
2020-01-03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19年已近尾声。我仅代表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在此向水协广大会员致以2020年新年问候和祝福!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七十年春风化雨、沧海桑田,中国巨变翻天覆地、举世瞩目,无数中华儿女戮力同行,共同创造了属于中国人自己的骄傲和世界奇迹。 2019年,中国城镇供水排水行业蓬勃发展,新一届水协领导集体的选举产生、各分支机构的换届成立,都标志着新水协将继承和发扬水协的优良工作作风,勇于担当,支撑政府工作,服务行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
2019-12-31
2019年12月27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分会成立大会暨学术交流会。本次会议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分会主办,由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祥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承办。 参会领导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会长 章林伟先生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副秘书长 高伟先生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经理 马海先生 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包括建筑给排水专业的领导专家、全国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的分会委员共计150余人。 本次会议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分会成立大会和学术交流。...
2019-12-28
2019年12月14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给水排水工程教育研讨会(2019)在重庆市召开。来自高等院校、科研设计、供排水运营等企事业单位的委员及代表2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水协章林伟会长等水协领导,以及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大学等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国水协二级分支机构、各地方水协的代表也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合影 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水协的二级委员会,主要负责协会继续教育方面的信息收集、教育培训、人才需求、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加强行业与高校的沟通,研讨专业人才需求,促进高级专业人才及技工的培养和交流,产学研用融合。...
2019-12-15
2019年11月29日,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同召开了《金泽水库原水预处理技术导则》和《制水厂运行规程》二项团体标准的技术审定会。 会议由水协秘书长沈伟忠主持,市行业管理处、市标准化处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行业专家、标准化管理专家;城投水务集团总经理、“十三五”水专项子课题负责人高炜携标准编制单位有关人员;标准应用单位相关领导、水协和南方水中心相关部门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沈伟忠秘书长在专家评审之前,重点介绍了水协及课题组在推动二个团标的编制中所开展的工作,高炜总经理代表课题负责人在会上表态,希望城投水务参与的示范区项目得到市水协、市政院、各位专家、西...
2019-12-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城镇排水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等13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9〕91号),我部组织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镇排水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iangmei0205@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白云时代大厦B座2301;邮编:10003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
2019-12-05
中共中央、国务院今天(12月1日)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指出,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增强长三角地区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意义重大。 本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2019-12-02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前言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以下称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既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尝试,也是推动“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新实践。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
2019-12-02
附件1:中国水协教育委成立大会参会回执表
2019-11-18
按照《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分支机构设立与管理办法》和《关于部署水协分支机构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排水分会于2019年7月5日在北京市召开了“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分会换届大会”,传达了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的会议精神,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排水分会组织机构。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章林伟传达了2019年4月20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贯彻了黄艳副部长在大会上的讲话,介绍了当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依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分支...
2019-11-06
省级地方水协秘书长工作交流会于2019年11月2日在四川成都胜利召开,中国水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地方水协负责人、各分支机构(含拟成立分支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会长章林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中国水协副秘书长韩伟主持。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增进交流 携手共进”,与会代表围绕主题开展对话与交流,各位地方水协负责人代表本地水协作了交流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畅所欲言,共同为中国水务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会议伊始,湖北省水协常务副理事长曾卓和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秘书长沈伟忠分别介绍了湖北省和上海市水协的典型经验做法。曾卓介绍了《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的制定过程和...
2019-11-06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水协”)第三届二次理事会于2019年11月1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共有157家水协理事单位(参会理事单位超过章程规定的2/3以上)的代表、监事、23家地方省级水协代表、14个分支机构(含7个拟成立分支机构)代表等近300余人参加了大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邱建出席会议并致辞,副理事长熊易华代表四川水协致辞。中国水协章林伟、蔡新立、胡嘉东、李力、林雪梅、刘锁祥、朴庸健、王建平、申一尘、熊易华、郑家荣、郑如彬、周强13位副会长到会,刘毅、刘永政、石卫平三位副会长因故派代表出席,宋兰合副会长因病请假。 会议听取了2019年4月水协换届以来的工作汇报,一是...
2019-11-05
新时代 新起点 新征程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设备材料工作委员会换届会议暨智慧水务建设与运营技术交流会在郑州市成功举办参会领导 2019年8月30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设备材料工作委员会换届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成功召开,推选产生了新一届设备材料工作委员会机构。面临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体委员单位将在新一届委员会的引领下,以保障供水、环境治理、提质增效、改善民生为目标,助力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踏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征程。 换届会议现场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章林伟、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风春应邀参加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委员单位来自全国70余家供排...
2019-10-31
为贯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精神,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于8月26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换届大会,中国水协编辑出版委领导及委员单位代表参加。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徐维浩主持并宣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三届一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同时对上一届副主任单位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此次换届大会提出与时俱进的思考。力求在中国水协的定位上充分发挥宣传资源,提高行业话语权,在新时期凸显重要性。吸收各地水协和行业媒体加入,建议设置对外联络和活动策划部门,共同推进行业事业发展。 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8个副主任单位分别...
2019-10-31
2019年10月11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科技委员会换届大会在深圳万德大厦召开,水协科技委主任、副主任及各委员单位代表共计9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水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章林伟,中国水协副会长、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嘉东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为科技委领导班子换届和专题学术研讨,分别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裁王育和全国工程设计勘察大师、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李艺主持。 会议伊始,由胡嘉东董事长以东道主身份致辞。他首先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水协科技委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同行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强调,集团在中国水协的领导下,会一如...
2019-10-31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乡镇水务分会委员代表大会暨一届一次常委会在安徽建筑大学召开 近日,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乡镇水务分会委员代表大会暨一届一次常委会在安徽建筑大学召开。中国水协常务会长兼秘书长章林伟,安徽建筑大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方潜生,安徽建筑大学副校长蔡新立,安徽省住建厅城建处处长汪恭文、副处长程武剑及来自全国各省市的中国水协乡镇水务分会委员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为促进我国乡镇水务建设与发展,因地制宜解决和规范乡镇供水、污水处理、消防用水以及乡镇节水的技术问题,更好地指导乡镇给水排水体系的建设,有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建设美丽中国,经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批准,安徽建筑大学牵头组建...
2019-10-31
附件1: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书
2019-10-17
2019年9月23至27日,由国际水协(IWA)和加拿大供水排水协会主办,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承办的绩效评估/战略资产管理前沿技术联合研讨会在温哥华举行,这是水务绩效评估和资产管理领域的一次盛会。 本次联合会议包括水务绩效评估和战略资产管理两个主题。绩效评估前沿技术研讨会由IWA绩效评估专家委员会主席Enrique Cabrera Rochera担任会议主席;战略资产管理前沿技术研讨会由IWA战略资产管理专家委员会主席Rita Brito担任会议主席。开幕式上,加拿大供水排水协会会长David Main致欢迎辞。 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秘鲁、瑞典、日本和中国等...
2019-10-15
章林伟副会长在水协科技委换届大会上的讲话(摘要)2019年10月11日 深圳 首先感谢深圳水务集团长期以来对水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胡嘉东副会长、董事长对新一届水协给予的鼎力支持。同时,对新当选的新一届水协科技委的各位委员以及水协科技委的领导集体表示祝贺。 水协是1985年成立的,当时叫中国城镇供水协会,没有包含排水工作。那时协会工作分为三个部分:供水和节水在中国城镇供水协会,排水在中国市政工程协会下的排水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还下设了水工业分会。2006年对当时协会工作进行了整合,重新组建了现在的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业务范围涵盖了城市给水排水的全部内容。 新一届水协于今年4...
2019-10-13
阅读原文:关于召开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三届二次理事会的通知.pdf
2019-10-11
2019-10-08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水协”)于2019年4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627家会员单位的8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黄艳副部长首先在会议开幕式上向中国水协第三次会员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协会多年来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她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做好新时代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工作,中国水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三大着力点,即着力推进城镇供水排水领域绿色发展,...
2019-09-19
城市是人口高度聚集、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也是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最为突出的地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从1979年的不到20%,到2017年的58.22%,年均增幅接近1%(见图1)。在传统建设理念的影响下,城市开发建设带来的城市下垫面过度硬化,切断了水的自然循环过程,改变了原有的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 图1 中国城镇化率演变情况 天然下垫面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海绵体,对降雨具有吸纳、渗透和滞蓄的海绵效应,从而对雨水径流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当降雨通过下垫面的吸纳、渗透、滞蓄等作用达到饱和后,会通过地表径流自然排泄。以中国北方城市为例,城市开发建设前...
2019-09-1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利于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为切...
2019-09-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印发以来,各有关方面积极贯彻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有效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9-09-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国办发〔20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长期以来,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运行维护经费不足,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价格水平总体偏低,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成本,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而且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2019-09-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 国办发〔20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序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总体看,生态保护补偿的范围仍然偏小、标准偏低,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行动的成效。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2019-09-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6〕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1月10日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以下称排污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
2019-09-11
2019年9月2日下午2点,由中规院水务院党办和水务院党总支主办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会、“中规院规划大视野“系列讲座暨"城镇水务大视野"系列讲座第六期,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新楼12层会议室开展,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章林伟应邀来我院开展主题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方法与实践》的学术讲座。 导 语: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0月,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同年1...
2019-09-11
小编说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以及水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近十多年来持续高速建设。目前,全国共建成并投入运营4000多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总污水处理规模超过2亿m³,位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总污水处理规模的1/5。20多万名污水处理从业人员在一线日夜运营维护,大量基层执法人员动态严格监管,对保护水环境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他们是控制水污染的主力军。如果不建设这些设施,如果不能保障已建成的这些设施持续运营,我们的水环境状况将无法想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正常稳定运营,也就是在正常工况下持续实现污水处理功能;二是可持续运营,在正常稳定运营的基础上,...
2019-09-07
前言 随着《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实施,我国饮用水水质不断提高,但仍不能确保龙头水水质达到直接生饮水平。目前大多数民众在使用龙头水时仍保留“煮沸”的习惯,少数居民则在终端加装净水器等处理设施或直接选择购买桶装水。“煮沸”消毒造成了大量能源和资源的浪费。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水质保障技术领域拥有更完善的理论基础和更多的实践经验,其居民龙头出水达到直接生饮水平。目前限制我国龙头水直接生饮的最大因素为微生物问题。相比之下,美国在饮水微生物标准方面更加严格和完善,并建立了以滤后水浊度为净水工艺对微生物去除效果的日常评价指标、以CT值为微生物灭活(消毒)效果的判定依...
2019-09-07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十三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8〕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水务局、市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城管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加快推进“十三五”后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部署,决定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
2019-09-0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4月16日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
2019-09-0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2017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情况的通报 建办城函[2018]31号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天津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务厅、发展改革委: 按照《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2]57号)和《关于2017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城水函[2017]15号)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完成了2017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复查工作。天津、沈阳、南京、无锡...
2019-09-06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规范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修订了《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
2019-09-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宁夏、新疆、云南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北京、上海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委: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要求,现就2019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 (一)2002年命名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北京、上海、唐山、太原、大连、徐州、杭州、济南、青岛、郑州。 (二)2007年命名的国家节...
2019-09-0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19〕26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我部决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17日开展第二十八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建设节水城市,推进绿色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城市节约用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
2019-09-06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关于印发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建城〔201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划》是开展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将相关...
2019-09-06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 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 建城[2016]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北京市城管委、水务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海南省水务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
2019-09-0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的通知 建办城[2017]6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指导地方以管网分区计量管理为抓手,用系统思路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管控,提高管网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我部组织编制了《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本指...
2019-09-06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7月3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令第4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 第四条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
2019-09-06
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4月19日水利部水政法[2016]156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水权制度、推行水权交易、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权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的行为。 第三条 按照确权类型、交易主体和范围划分,水权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一)区域水权交易:以县...
2019-09-06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水利部令第34号发布 根据2015年12月16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的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取水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从事取水许可管理活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水利部所...
2019-09-06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30日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20号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维护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是指专门从事污染物处理、处置的社会化有偿服务活动,或者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承担他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有...
2019-09-06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2003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7号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排污费资金纳人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坚持“量人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各级财政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
2019-09-06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35号令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单位国有...
2019-09-06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5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36号令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事...
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