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设立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奖的依据与目的是什么?
答:为推动城镇供排水行业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激励行业贡献突出的个人与组织;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章程》等规定,并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意,设立本奖项。
问题2:奖项等级、授奖数量有哪些要求?
答:关于奖项等级,常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项目中如有满足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条件的,可升为特等奖,特等奖每年最多1项,可空缺;关于授奖数量,总授奖项目不超过受理项目30%;一等奖数量不超过全部授奖项目40%。
问题3:申报通用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①科技成果概念清晰、数据可靠,真实、准确地反映科学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复制、可再现、可推广;②科技成果采用的核心或关键技术、工艺方法具有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③核心或关键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
问题4:获奖项目完成单位与完成人限额分别是多少?
答:特等奖:单位≤10个,完成人≤15人;一等奖:单位≤8个,完成人≤12人;二等奖:单位≤5个,完成人≤8人。
问题5:具备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资格的主体有哪些?
答: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②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行业知名专家;③省级以上地方水协或相关协学会;④中国水协分支机构。
问题6:哪些情形的项目会直接不予受理申报?
答:①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等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参评的;②已获国家级、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奖励的;③不符合中国水协科技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④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⑤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的;⑥不受理单位和个人自我提名。
问题7:评审流程包含哪些环节?
答:依次为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初评→专家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公示→批准发布→授奖。
问题8:各评审环节是如何组织的?
答:①中国水协奖励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②专业评审组的专家源自水协专家库,专家按照有关评审标准和规定提出评审意见,并将初评科技成果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③专家委员会由7~15名业内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按照有关评审标准和规定对初评科技成果提出评审意见,并提交至奖励委员会;④奖励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在内的15~25名业内权威专家和学者组成,负责获奖项目和获奖等级的最终审定。
问题9:获奖项目公示规则与异议处理方式是什么?
答:奖励委员会最终审定拟获奖项目在协会官网公示15日;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实名提交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于实质性异议的由奖励委员会核查处理;属于非实质性异议的由推荐单位协调。对评审等级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问题10:项目弄虚作假、评审人员徇私舞弊会有什么处罚?
答:授奖科技成果如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经查实后,在媒体上公布撤销其奖励、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视情节取消其一定时期内单位和个人申报获奖项目的资格;参与奖励评审组织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奖励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