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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调整城市供排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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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节约用水,建立以节约用水为核心的合理供水价格形成机制。牟定县发改局于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牟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根据听证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确定从2023年5月1日的用水量开始执行县城供排水价格。

一、城市用水终端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4.00元/ m3,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m3;

(二)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5.30元/ m3,含污水处理费1.40元/ m3;

(三)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格8.00元/ m3,含污水处理费1.40元/ m3。

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一)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240m3(含240m3),水价为4.00元/ m3;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40m3-360m3(含360m3),水价为5.40元/ m3;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60m3以上,水价为9.60元/ m3。

(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执行第一阶梯价格。

三、建立非居民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在现水价基础上,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为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为1倍。超定额累进加价原则上仅为自来水价格,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各种附加。计量周期可按半年或年度作为一个周期进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