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1〕5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近期组织专家对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具体结果如下:
1.A档城市5个:山西长治、江苏无锡、湖南岳阳、广东广州、四川泸州。
2.B档城市15个:河北唐山、吉林四平、江苏宿迁、浙江杭州、安徽马鞍山、福建龙岩、福建南平、江西鹰潭、山东潍坊、河南信阳、湖北孝感、广东汕头、陕西铜川、甘肃天水、新疆乌鲁木齐。
请相关城市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提升示范效果和资金效益。
来源:财政部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