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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征求对《“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征求对《“十三五”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改办环资〔2016〕2412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市政管委、建设局)、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海南省水务厅:
  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研提意见,并将书面意见于11月25日前反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联系人:陈程
  电 话:010-68505571
  传 真:010-68505594
  邮 箱:fgwhzshbc@126.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联系人:陈玮
  电 话:010-58933160
  传 真:010-58934352
  邮 箱:chengshui@mail.cin.gov.cn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韩明霞
  电 话:010-68733458
  传 真:010-68733453
  邮 箱:hanmx2000@163.com
  附 件: 1、《“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说明
   3、各地区设施建设规模及投资核算表(仅电子版,分地区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