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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张志果:必作于细,必成于实,推动供水管网漏损迈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必作于细,必成于实

推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迈上新台阶

——《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01深刻认识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重要意义

城市节水的必由之路。随着城镇化发展,我国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长度不断增加,公共供水普及率不断提升,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呈现下降趋势,但各地漏损控制水平不均衡,不少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东北地区部分城市在20%以上。部分城市一方面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另一方面漏损率居高不下。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是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举措,对于缓解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供水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部分城市仍然使用50年以上的老旧管网或劣质管材,供水管网“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管网老化、破损严重,管网内部形成大量管垢和生物膜,当管垢和生物膜发生不稳定反应脱落时,容易引起“黄水”“红水”,影响供水水质安全;另一方面,附着在管壁上的大量管垢显著降低管网输水能力,增加供水能耗,增大“爆管”风险。通过更新、改造城市老旧管网,在降低漏损的同时,能够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的稳定性,降低供水能耗,保障城市供水安全。

城市供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设施更新、分区计量、供水系统优化调度、供水物联网建立、体制机制优化等各个方面。要以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为抓手,系统性的提升城市供水的各个环节,建立高标准的城市供水设施体系、高水平的城市供水管里体系和高均衡的供水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市供水的高质量发展。

02科学溯源是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必要前提

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要结合本地情况,做到“三个区分”,找出造成漏损的主要原因,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是区分漏损水量与漏失水量。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水量是指城市供水从水厂到水龙头各环节中由于“跑、冒、滴、漏”损失的水量。但是,在实际的统计当中,不仅包括由于供水管线及其附属的水箱、水池的渗漏、溢流造成漏失水量,还包括由于计量误差、用户产生用水行为但未计量收费的水量,如长流滴水、“人情水”等。根据世界银行关于真实漏失水量占漏损水量比例的判断,发达国家为80%,发展中国家为60%,欧亚大陆为70%。综合来看,我国漏失水量占漏损水量的70%左右。二是区分市政管网漏损与小区管网漏损。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是城市供水的“毛细血管”,量大、面广且维护水平偏低。调研发现,部分小区存在供水管材不合格、管网施工不规范、物业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小区内部供水管网漏损严重,成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区分漏损的时间和空间分布。要结合水厂分布、地形、管材建设年代等因素,通过建立分区计量体系,识别不同区域、时段的用水特征,分析供水管网漏损在城市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分布情况,并针对性的采取相关措施。

03统筹实施漏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各项任务

《通知》提出,到2025年,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围绕这一目标,提出了“4+1”的任务架构,即4大类工程和1个管理机制。

一是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城市供水管网是城市最重要、最基础的“生命线”,但服务超限、管材落后、破损等问题仍然广泛存在。《通知》提出,要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建设质量。同时,对不同管径的管网材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直径100毫米及以上管道,鼓励采用钢管、球墨铸铁管等优质管材;直径80毫米及以下管道,鼓励采用薄壁不锈钢管;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要使用柔性接口。

二是分区计量工程。全面、准确的用水计量是开展漏损控制的前提,但部分城市供水的计量水平不高,“一户一表”率偏低,尤其市政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等缺少计量,用水量取决于供水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的用水协议,“包干制”用水现象仍然存在,导致供水漏损账目不明。《通知》提出,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完善市政、绿化、消防、环卫等用水计量体系,按需选择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开展工程建设。

三是压力调控工程。城市供水压力与漏损状况有着密切关系。压力调控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供水区域的均衡,优化供水分区,对低压区和高压区分类施策,合理调度供水压力。二是供水时段的均衡,根据用水的时间变化特征,在用水量较小的时段适当降低压力。《通知》提出,积极推动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统筹布局供水管网区域集中调蓄加压设施,准确识别管网压力高压区与低压区,优化调控水厂加压压力,逐步实现管网压力时空均衡。

四是供水管网智能化建设工程。部分城市供水信息化水平较低,设施底数不清,运行状态不明,漏损控制只能“凭经验”,缺少定量数据支撑。对供水设施运行状态和水量、水压、水质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测是实现精准查漏、控漏的前提。在推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工作中,要同步实施供水管网的智能化建设工程,实现对供水系统智能化、精细化控制。《通知》提出,推动供水企业在完成供水管网信息化基础上,实施智能化改造,供水管网建设、改造过程中可同步敷设有关传感器,建立基于物联网的供水智能化管理平台,逐步提高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是完善供水管网管理制度。部分供水企业存在“漏多漏少一个样”的心态,开展漏损控制的内生动力不足,内部管理和激励制度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跟不上,导致漏损长期处于高位水平。要通过制度建设,激发供水企业开展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积极性。《通知》提出,要建立从科研、规划、投资、建设到运行、管理、养护的一体化机制,完善制度,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供水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网漏损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运行维护管理要求,严格实施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要加强从业人员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时,针对目前部分小区供水由于物业管理不规范导致的漏损偏高、供水水质保障程度低等问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将居住社区共有供水管网设施依法委托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统一管理。

04着重建立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长效机制

为实现漏损控制的常态化、长效化,《通知》提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城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供水管网漏损控制主体责任,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制定、分解、督促有关任务,供水企业要落实落细直接责任。二是加大投入。供水企业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因地制宜引入社会资本,创新供水领域投融资模式。地方政府可加大对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程的投资补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遴选一批积极性高、示范效应好、预期成效佳的城市和县城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健全激励政策。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水质、促进节约用水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开展供水成本核定及供水企业成本监审时,明确管网漏损率原则上按照一级评定标准计算,管网漏损率大于一级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不得计入成本。四是推广合同节水模式。发展漏损控制第三方服务,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供水企业在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节水效益分享型等模式基础上,创新发展合同节水管理新模式,通过“借智”“借力”,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有序开展。

“十四五”时期,我国城市供水进入新发展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对城市供水的安全性、有效性、均衡性、经济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城市供水工作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控漏实现节水、节能、提质、增效,推动城市供水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