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入关键时期。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重要指示,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市水务局2月6日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供水水质管理专题会议精神,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确保员工安全是当务之急
各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员工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在确保正常供水的前提下减少人员聚集,取消非必要的会议,避免发生员工被感染的情况。
二、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
各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的要求开展水源地水质检测,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水质,特别是氨氮及粪大肠菌群等指标的变化。加强水质在线仪表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加强水厂水质管理
各供水企业要加强水厂工艺管控,严格控制药剂投加,确保出厂水余氯稳定,将浊度基本控制在0.INTU以下;要严格控制消毒时间,确保CT≥15,针对常规处理工艺水厂、深度处理工艺水厂应确保消毒接触时间,采用长江、黄浦江上游水源的水厂用化合氯消毒时,总氯浓度要控制到合理的含量。
四、加强管网水水质管理
加强管网水水质检测,每个管网点余氯不低于0.30mg/L,对低于0.30 mg/L的管网点及时采取措施;对于管网较长的区域,采取泵站补氯措施,确保管网水的余氯量。
五、加强水质检测记录和信息报送
各供水企业要重视水质检测记录和数据分析,在当日15:00前将前日每家出厂水平均余氟、微生物合格情况、余氟低于0.30mg/L的管网点信息报送至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要密切关注涉水相关舆情,并做好水质信息公开工作。
六、未雨绸缪,备好物资
由于疫情发展尚不明确,后期受物流限制、司机紧缺、工厂延后开工等影响,可能导致净水药剂出视短缺。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各供水企业应尽可能提前谋划。
七、做好科普解释消除公众恐慌
针对公众对水质,特别是对余氯的疑惑,及时做好科普解释,消除公众恐慌,放心用水。
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