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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航节水型社会建设新征程——《“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政策解读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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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编制了《“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强化了对各领域任务的统领,又明确了重点工程等抓手,对于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部署五大任务

《规划》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部署了五项重点任务,细分为十四项子任务,体现出清晰的问题导向。一是提升节水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将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单独列为一项任务,提出“到2025年,北方60%以上、南方4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进一步强化标杆引领带动作用。二是强化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需,健全强制性标准和双控指标体系,严格全过程监管,“软硬兼施”形成合力。三是补齐设施短板——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开展;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所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一级标准;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城镇持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不同地区因地制宜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配齐计量监测设施,推动农业农村、城镇、工业领域用水计量全覆盖。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既从突破核心技术瓶颈角度加强重大技术研发,又加强推广适用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应用,从上而下推动节水产业发展。最后是健全市场机制——完善水价机制,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从水价、水权等多角度提升市场在节水中的决定性作用。聚焦这些重点任务,能够更快地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坚持分类施策,聚焦工程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工业、城镇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领域,《规划》针对不同领域和用水主体的特点和需求,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并衔接最新政策,分级分类提出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既全面覆盖又有侧重地指导开展节水工作。

在农业农村节水领域,《规划》强调四大主要举措,一是坚持以水定地,因水因地制宜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以水资源安全支撑粮食安全;二是推广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推进,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国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000万亩,创建200个节水型灌区”;三是促进畜牧渔业节水,强调发展节水渔业,积极推广水产养殖节水减排新技术;四是推进农村生活节水,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就近处理回用。配套工程从重点区域角度出发,如大型灌区改造工程强调在黄河流域重点推进上游甘肃干流提灌区和宁蒙引黄灌区、中游汾渭灌区、下游引黄灌区节水改造,节水灌溉工程强调以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资源开发过度区等为重点。

在工业节水领域,《规划》从优化产业结构的角度强调以水定产,特别点出黄河流域要严格准入;从企业自身角度强调推进节水减污,创建重点高耗水行业标杆发挥带动作用;从园区角度强调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结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梯级用水。重点工程响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推进工业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和废水近零排放试点工程,强调在长三角地区遴选国家高新区率先示范。

在城镇节水领域,《规划》强调三大主要措施,一是以水定城,在黄河流域、西北缺水地区严控水面景观用水;二是提升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从供水管网、公共机构、园林绿化、节水器具等方面协同发力;三是加强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严控定额管理和鼓励非常规水利用双管齐下,与《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紧密衔接,推进供水管网漏损改造和公共机构节水示范等重点工程。

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领域,《规划》坚持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不同地区根据资源禀赋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持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扩大海水利用规模。结合最新出台政策,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和海水淡化利用工程,在西北、华北、东北和黄河流域实施矿井水利用工程。

三、强化保障措施,三方协同共同推进

有效的运行机制是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关键。为进一步健全“政府推动、市场调节和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规划》针对加强组织协调、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投入机制、推进水资源税改革、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措施,以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政府层面,《规划》提出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从分割管理转向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要完善节水法律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使政府推动有法可依、有径可施;要推进水资源税改革,适时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完善水资源税制度;要强化监督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由上而下层层落实。市场层面,《规划》提出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完善节水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补贴和社会资本的作用,促进水资源配置市场化。公众层面,《规划》提出要完善公开透明的公众参与机制,在节水的各个环节引入民主管理和广泛参与,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以上措施为建立三方有机结合的节水治理结构提供有力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规划》实施要紧抓三个关键点。一是要抓住水价改革窗口期。鼓励地方政府先行先试开展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价格体系,形成和经济社会、居民收入相适配的调价机制,对不同主体实施差异化水价,真正激发节水内生动力,使水资源浪费问题从根本上杜绝。二是要强化重点工程的落地实施。工程项目是完成任务和实现目标的重要抓手,在规划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农业农村节水、工业节水减污、城镇节水降损等重点工程的实施,将规划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和筹措渠道。《规划》内容涵盖面广、工程量大、措施具体,预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要加强资金保障,特别是在强化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的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节水型项目建设运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绿色债券等方式融资。

(张英健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主任)